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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要“在地下再造一座城”?
日期:2008-08-07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劉暢 我要評論()
內地首部全面規范地下空間開發管理的地方政府規章下月起在深圳實施 ●廣深港客運專線將直通福田中心區“地下火車站” ●華強北商業街、寶安中心區等8大地下空間近期開發 昨天下午,深圳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深圳市市長許宗衡簽署188號政府令決定,從9月1日起正式實施《深圳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暫行辦法》。這是我國內地第一部全面規范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的地方政府規章。深圳在全面借鑒國內外城市的先進經驗之后,對地下空間使用權取得、建設和管理等方面進行了大膽創新的探索。 據深圳市規劃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有關調查分析,深圳全市可開發的次淺層和淺層地下空間分別為9億平方米和4億平方米,目前開發規模僅為2%,遠期最大開發規模可達10%。按照新辦法“分層立體綜合開發、橫向相關空間連通、地面建筑與地下工程協調配合”的原則,深圳將可以“在地下再造一座城”。 人均地下建筑面積僅約1.1平方米 深圳市規劃局副局長王幼鵬指出,地下空間是指地表以下的空間。它具有隱蔽、安全、防護等特性。一般承擔著城市防災、安排大型交通以及基礎市政設施等功能。 據深圳市法制辦經濟法規處處長曾穗生介紹,近年來,深圳經濟持續高速發展,土地資源日漸緊缺,城市空間容量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直接制約了深圳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和競爭水平。據統計,目前深圳全市地下空間開發總量約為920萬平方米,人均地下建筑面積約1.1平方米(以全市常住人口827萬計)。深圳地下空間利用規模偏小,功能較為單一,資源使用率和地下空間整體品質有待提高。 深近期重點開發八大地下區域 深圳市規劃局城市設計處副處長黃偉文還透露,目前深圳地下空間資源主要包括四類:即交通設施利用,如地鐵、地下停車場、步行通道、物流通道等;市政設施利用,如地下管網等;地下公共設施,如地下商業街、文化娛樂場所等;地下工業設施,如地下倉儲區等。 其中,深圳地下空間利用最多的是地鐵等地下交通設施。深圳羅湖口岸/火車站地區改造就是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成功例子,該項目將通關口岸、火車站、地鐵站較好地連為一體,于2006年7月13日在東京獲得了城市土地學會頒發的亞太區卓越獎;在地下空間商業開發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方面,深圳市率先嘗試了通過掛牌方式出讓了地下停車場等6塊地下空間開發的使用權。 近期深圳將重點開發八大地下空間區域,包括深圳市福田中心區、華強北商業街、寶安中心區、前海交通樞紐區(深港機場鐵路專線節點)、南山商業區、龍華客運樞紐區(廣深港客運專線、廈深鐵路節點)、羅湖商業區、光明新城等。目前,前三大區域地下空間的專項規劃和有關共同溝的規劃建設問題正在研究編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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