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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城市建設研究院風景園林所副所長林鷹
日期:2008-12-19 來源:中國花卉報 作者:實習記者 閆慧 我要評論()
訪城市建設研究院風景園林所副所長林鷹 近年來,各地綠化建設持續升溫,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園林行業現有相關標準、規范仍不健全。6月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2008年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制訂、修訂計劃(第一批)》的通知(建標[2008]102號)”中將《城市園林綠化評價標準》正式列入2008年度國家標準制定工作計劃。 前不久,城市建設研究院作為《城市園林綠化評價標準》的主編單位,會同另外七家單位對全國108個城市園林建設現狀進行了全面調研。城市建設研究院風景園林所副所長林鷹近日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調研中,通過與各地園林主管部門人員座談和統計實際數據,他們發現完成情況最好的指標是普查型和現行基本綠化指標,其次是在國家園林城市標準中出現的大部分指標。而生態保護與節約型園林建設方面,各地所做的工作卻差強人意。這一現象表明未來城市園林綠化層次提升的重點將集中在這兩方面。 與此同時,林鷹也指出,調研中反映各地園林建設存在一些爭議較大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園林術語表述內容不明確 比如城市中心區的界定,一些城市理解為市政府所在區域,有些地方則是指城市最早發源的地區,即一般意義上的“老城區”。又如鄉土樹種是指適合當地生長的植物,還是指本地原生植物而非外來引種植物樹種?在統計人均公共綠地指標時,是按照統計區域的非農戶籍人口還是按照常住人口計算并不明確,這一指標又涉及建成區與城市人口的問題。 水域管理標準不一、建設要求不明 對于一些河流、河道從市區穿越的城市來說,河灘地景觀改造是城市的亮點,但在統計時有一些城市將河道綠化計入綠地指標,有些還將景觀改造后的水面和可供人們利用的水面計入綠地。從形態上和綜合效益上看,這些綠地確實起到了公共綠地的作用,但根據《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規定,它們不參與城市用地平衡,因此應區別對待。 關于河灘地的建設要求,幾乎所有城市都存在著與水利部門的爭議。水利部門出于工作需要對于在河道兩岸實施大規模綠化并不支持。綠化效果好的河岸不符合水利部門的管理要求,符合要求的綠化效果差。一些城市,如吉林省敦化市擁有很好的河流濕地,因為建設部門受限于水利部門的規定,只能將資源白白擱置,于是出現許多景觀效果較差的泄洪道、排水道。 建設管控指標無統一標準可依 在覆土綠化和立體綠化方面,大部分城市沒有計算標準,有計算標準的差異性也比較大。如覆土綠化計入綠地的條件,覆土厚度從0.5米到1.2米不等。 對于節約型園林建設,很多城市認為很有必要,但是各地應用和理解不盡相同。節水灌溉尚未普及、應用較少;透水材料在有些地區受土壤條件限制不宜推廣;生態駁岸建設,普遍受制于水利工程的規定。也有一些地方不能正確理解生態效益的價值,在進行衛生城市檢查時,當地主管部門認為硬質駁岸比自然駁岸更為整齊,清掃容易,不滋生蚊蟲。 生態環境指標難以把握 目前能夠控制的生態指標主要為水、聲、氣、固體垃圾等單項指標,而嚴格意義上的生態,如人與自然環境、社會與自然環境、人與社會環境以及自然環境各要素之間的關聯關系無法量化。另外,在生物多樣性保護、綜合物種指數、熱島效應等方面也因為標準不明確而備受爭議。生物多樣性保護規劃以及種植資源保護規劃的編制標準是什么?熱島效應的數據采集該如何選點等。 林鷹表示,結束這種規范、指標含混不清的現狀,已成為加緊編制《城市園林綠化評價標準》的主要動力,希望標準的制定能夠推動我國園林綠化行業逐漸走向標準化、規范化之路。 中國風景園林網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音頻、視頻)特供中國風景園林網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熱點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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