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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蝴蝶蘭出口長期受到“瀕危證”的困擾(圖)
日期:2008-11-27 來源:文匯報 作者:周沅生 莫辭勞 我要評論()
![]() 在日本一天就能辦好 在臺商潘先生位于順德的組培溫室內,現有3萬棵蘭花苗正待出口。他向記者介紹說,按慣例,這些蝴蝶蘭如果是一次性出口的話中介要收取2.1萬元“瀕危證”的代辦費用平均每株0.7元。如果每次出口量小于一萬株,出口中介就按照每株1元收取費用。“這費用在臺灣是難以想象的”,他告訴記者,“大陸現在的做法跟臺灣20多年前差不多,也是收取高昂的辦理費用,效率很低”,但后來認識到這樣做會影響臺灣蘭花產業的整體發展,就學習日本和英國的做法,辦理程序變得非常的簡便:今天申請明天就可以拿到證明,既可以直接去窗口申請,也可以通過電話申請,根本不需要經過中介出口公司。如果是辦展覽,審批部門會在展覽地點設臨時窗口,即申請即辦理相關手續,費用更加節省:不按量,每單出口業務固定收取相當于人民幣400元的手續費。潘先生認為,如今國內的做法既影響到產業投資者們的收益,同時也降低了我國同類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 呼吁多年也沒有結果 據記者了解,光順德的陳村鎮目前就有人工蘭花培育園數百個,種植面積上千畝,其中以蝴蝶蘭為主,種植者中除了本地人外,大多是臺灣和日本、韓國的投資商,這些蝴蝶蘭每年作為年宵花在本地銷售少量,絕大部分出口到美國、西歐、日本等。 為何已進入大眾家庭消費的人工種植蝴蝶蘭還算是“瀕危”呢?對此,接受記者采訪的蘭花種植者們深表理解,認為這是國家政策和國際公約所定,不可輕易變更,目的也是保護中國境內的瀕危物種。他們不能理解是的,“瀕危證”辦理起來為何要這么煩瑣,相關職能部門將程序簡化一些?種植戶反映,他們在多年前就已經通過行業協會等途經向農業相關部門提出意見,希望簡化“瀕危證”審批程序、降低費用,卻始終沒有結果。記者就此事致電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廣州辦事處,對方的回答很直接簡單:“大陸就是大陸,不是臺灣,也不是日本。”隨后便將電話掛斷。 相關內容 瀕危證 “瀕危證”即《瀕危野生動植物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是國際上對瀕危野生動植物的一項保護措施,從1981年開始,我國成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締約國,按該公約規定,包括各類蘭花、金虎、蘇鐵等觀賞性植物屬于保護物種,即使是人工種植的,要想進出口,就得先申辦“瀕危證”。 中國風景園林網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音頻、視頻)特供中國風景園林網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熱點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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