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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用科學發展觀指導城市園林綠化建設
日期:2009-01-23 來源:中國建設報 作者: 我要評論()
![]() 劉家麒: 中國城市規劃研究院原副總 城市規劃大師 對于森林城市、城市森林的相關動向我一直很關注。我從網上查閱了國家林業局公布的國家森林城市評價指標,是2007年3月15號公布的。公布之后,全國各地進行了大肆宣傳,創建國家森林城市也搞得轟轟烈烈。對此,我是堅決反對的。下面談談我的看法: 第一,創建“國家森林城市”是違反科學發展觀的。國家森林城市評價指標頭一條就指出,國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態系統以森林植被為主體,城市生態建設要實現城鄉一體化。我們知道,森林是一個自然的能自給自足的完整生態系統。《辭海》上的定義是,森林是覆蓋大面積的土地,并且以喬木為主體的植物群落,是寄生的喬木和共同作用的植物,包括灌木另外還有動物微生物,還有土壤,因為整個生態系統,那么總體不僅提供木材和其他林木產品,還具有保持水土、調節氣候、防護農田、衛生保健、有利國防等作用,也是天然的基因庫。相比之下,城市不是一個完整的自然生態系統。城市是一個包含自然生態系統和人工生態系統的綜合的、復雜的巨大系統。 在市域范圍內,城市生態系統本身它就已經包含了森林生態系統。森林生態系統只不過是城市生態系統里面的一個子系統,科學的城市生態建設,應該是包括自然的、物質的、精神的,經濟、文化、政治全面統籌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堅持這樣的建設觀念才能真正做到按照科學發展觀建設城市生態系統,否則就是違背科學的、不可持續的。 再說,如果按照現已公布的國家森林城市評價指標要求,城鄉一體化,并以森林植被為主體來進行城市生態建設,那么城市里面全都變成森林生態系統,豈不與現代化城市建設發展背道而馳?也就是梁本凡先生所說的倒退到了原始社會,是違反科學發展觀的倒退行為。 大家都知道森林城市倡導者的理論基礎是城市森林。但是,城市森林至今還是個模糊概念,甚至搞林業的人都各說各的,根本拿不出一個具體的定義來。我曾就城市森林概念問題問及一個林學專業工程院士,他的回答也是模棱兩可的。我聽說有些人有些地方甚至把城市里的行道樹也算成城市森林,豈不幼稚?所以,我認為森林城市和城市森林都是錯誤的概念,都是不科學的。這樣的概念提出,必將在我國的生態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中引起巨大的混亂。 第二,我把國家森林城市和國家園林城市的評價指標都從網上下載了。我們對照一下就可發現森林城市標準中包含了城市建成區綠地率,建成區的綠化覆蓋率,人均公共綠地面積,城市中心區公共綠地面積,公園和公共綠地的分布距離,城市綠地的認建、認養、認管,城市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等等完全雷同的指標,如果按照這個評價指標去做,必然造成城市管理政出多門、管理秩序混亂和重復決策,遺患無窮! 我們知道城市是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人口與產業聚集地。現在我們國家城市建設的土地,大概占到國土面積的5%-6%,但城市生產GDP超過全國GDP的80%。如果管理上出現混亂,就勢必破壞這個系統的平衡性。平衡破壞了,又談何穩定,談何和諧?城市搞亂了,國家社會又何以安定?說其危害性非常之大并不是危言聳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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